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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住院
女儿竟带着患有老年痴呆的父亲到房地产交易中心
将父亲名下的房屋私自过户至自己名下
母亲出院无奈诉求法院将房屋恢复至老伴名下
法院判决同意诉求
女儿不执行判决并将房屋出售携款出走
最终公安机关介入演变为刑事犯罪
令人唏嘘
本是家庭纠纷最终以刑事犯罪收尾
在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的执行人眼中法院判决书只不过是一张纸,想要以此让他乖乖履行判决,简直比上天还难。执行难便成了困扰法院、困扰社会的一大难题,为此,最高人民法院及相关的职能机关曾多次出台规定,要求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,切实解决执行难,坚决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。
以下三种无视法院判决后果,打压“老赖”得意洋洋能奈我何的“潇洒”:
强制执行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42条规定: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、债券、股票、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。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。
失信限高:只要被执行人被列入“黑名单”,老赖将处处受限,严格执行“三限”措施,即限制高消费、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、行政审批、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。
刑事处罚:判决生效,老赖拒不执行,甚至为了规避执行,转移财产提供虚假财物报告,已然触及法律底线,将受到刑罚制裁即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
张阿姨和老伴一共生育三个子女,小女儿离婚后回娘家居住,哥哥姐姐各自都有小家庭要照顾,因此,张阿姨和老伴带着小女儿生活在一起。时间久了,父母就把家里的银行卡、房产证都交给小女儿保管。有一天,张阿姨突发心脏病,住进了医院,小女儿趁机推着轮椅将患有老年痴呆的父亲,带到了房产交易中心,将父亲名下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。小女儿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,等到张阿姨出院回家,发现房屋易主,无奈之下诉至法院。
法院判决小女儿将房屋恢复至父亲名下。判决生效后,小女儿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张阿姨申请法院执行过程中,小女儿将房屋出售,携款而逃。法院立即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,小女儿的贪心终是自食恶果。